(一)判断债务性质:确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是,则属于共同债务。
(二)承担举证责任: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三)区分执行财产:属于共同债务可起诉夫妻双方并执行双方财产;若是一方个人债务,通常起诉债务人本人,执行其个人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部分可用于偿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