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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林业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2-29 11:00:22 已帮助35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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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
你好,下面就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问题回答如下: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基本模式,就是复议范围的法律规定模式或基本标准,依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何种行政纠纷可纳入行政复议之内。理论上关于复议范围模式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中文名

行政复议范围

内容

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领域

政治

基本模式

法律规定模式或基本标准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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