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判决之诉分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当事人申请撤销生效判决两种情况。第三人撤销之诉主体需是有独立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内容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起;当事人申请撤销生效判决需通过再审程序,满足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或缺席判决等条件,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三人在发现可能符合撤销之诉条件时,应及时收集证明生效判决错误且损害自身权益的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向对应法院提交。
-当事人申请撤销生效判决要尽快寻找新证据,确认原判决存在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况,同样在法定期限内准备书面申请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以确保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