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配偶出轨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收集好相关实际损失的证据,比如因处理出轨相关事宜产生的费用凭证等;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要准备能够证明对方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的证据,供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赔偿金额。
(二)关于子女抚养,若自己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对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若对方有固定收入,要获取对方收入证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主张抚养费;若对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争取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若对方无固定收入,可收集对方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证据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