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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要是非法地把别人拘禁起来,或者用别的办法非法地剥夺了别人的人身自由,那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要是在这个过程中有殴打、侮辱别人的情节,那就要从重处罚

要是犯了前面所说的罪,导致别人受了重伤,那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导致别人死亡了,那就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使用暴力让别人伤残或者死亡了,就要按照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来定罪处罚

要是为了索要债务而非法地扣押、拘禁别人,就按照前面两款的规定来处罚。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犯了前面三款罪的,也要按照前面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认定这个罪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拘禁行为是不是非法的,还有拘禁的时间等这些因素。

最新修订: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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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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