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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 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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