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证人的权利:证人享有作证费用补偿权。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证人的义务:1、出庭的义务,符合法定情形不用出庭的除外;2、如实作证的义务。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