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宅基地有这些规定哈:在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那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人均耕地比较少,没办法保障一户都能有一处宅基地,那县级人民政府就会在特别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想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去保障农村村民都能有房子住。
农村村民要建住宅,得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
绝对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而且尽量用原来的宅基地和村里的空闲地。
要是农村村民把住宅卖了、出租了或者赠与别人了,之后再去申请宅基地,那可不会被批准。
这些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能合理利用农村的土地资源,同时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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