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一级是否构成轻伤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一级是否构成轻伤

非法拘禁要是导致他人受了轻伤一级,那这就已经构成犯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讲,要是非法拘禁别人,或者用别的办法非法剥夺别人的人身自由,那就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要是过程中有殴打、侮辱这些情节的话,那处罚就得更重些。

要是把人给弄成重伤了,就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把人给弄死了,那就要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要是在非法拘禁的时候用暴力把人给弄伤残或者弄死了,那就得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来定罪处罚。

就像那种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他人轻伤一级的情况,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得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具体该判多重的刑,还得把案件的其他情节都综合起来考虑。

最新修订:2024-11-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