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未达伤残等级的车祸小脚骨折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二)确定各项目计算方式:
1.医疗费按实际支出,凭诊疗费等票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凭与就医相关票据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三)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承担,仍不足由侵权人补足。
(四)准备证据:主张赔偿要提供医疗票据、误工证明、护理协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