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以检验鉴定需要为限,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伤者拖延不结案不是扣车法定理由,检验鉴定完成且超期限,车主有权要求放车。
2.若车辆超法定时限仍被扣留,车主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要求出具放车通知。若交管部门以伤者未结案拒绝放车,车主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维护权益。
3.车辆放行后,伤者后续索赔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不影响车主正常用车。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车是为了检验鉴定。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后5天内,交管部门要通知当事人领车。伤者不结案不能成为扣车理由,检验鉴定完成且过了期限,车主能要求放车。
2.要是车辆超期还被扣留,车主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要放车通知。若交管部门以伤者未结案拒绝,车主可向其上级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保障自己权益。
3.车辆放行后,伤者后续索赔可走诉讼等法律途径,不影响车主正常用车。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以检验鉴定需要为限。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伤者拖延不结案不是扣车法定理由。
(2)当检验鉴定完成且超过规定期限,车主有权利要求交管部门依法放行车辆。
(3)若车辆超法定时限仍被扣留,车主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要放车通知。
(4)若交管部门以伤者未结案拒绝放车,车主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5)车辆放行后,伤者后续索赔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不影响车主正常用车。
提醒:车主遇到车辆超期扣留情况,要及时与交管部门沟通,若沟通无果应尽快采取投诉或复议等措施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检验鉴定完成且超过规定期限车辆仍被扣留,车主应主动联系交管部门,明确要求其出具放车通知。
(二)若交管部门以伤者未结案为由拒绝放车,车主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投诉。
(三)车主也能申请行政复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车辆放行后,伤者后续索赔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结论:
检验鉴定完成且超过规定期限,车主有权要求交管部门放行扣留车辆,若被拒可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以检验鉴定需要为限。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伤者拖延不结案并非扣留车辆的法定理由。若检验鉴定完成且超过规定期限,车主可主动联系交管部门要求出具放车通知。若交管部门以伤者未结案为由拒绝,车主可向上级交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权益。车辆放行后,伤者后续索赔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或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