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关于传播性病的刑法,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关于传播性病的刑法,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就是说一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得了梅毒、淋病这类很严重的性病,却还要去卖淫或者嫖娼

要认定这个罪,得满足这几个条件。

首先,主体得是满了十六周岁,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表现为故意,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有严重性病,还非要去卖淫、嫖娼。

然后,客体方面,它涉及到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以及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再看客观方面,就是那些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

要是只有卖淫、嫖娼的行为,但是却没有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这个主观故意,那就不能构成这个罪。

比如说,有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得了性病,就去卖淫嫖娼了,那肯定不能认定为传播性病罪。

最新修订:2024-11-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