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撤销是已经批准的
专利,由于超过一定期限未予实施,被法院或专利局宣布取消。据联合国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的调查,在139个国家中有51个国家有关于撤销专利的规定,其中有27国不以强制许可为专利撤销的先决条件。中国
专利法没有关于撤销专利的规定。
专利权的撤销是政府机关对专利权人不实施其专利的一种制裁措施。专利的撤销没有溯及的效力,即不追溯至专利权授予时。有些国家撤销专利需以强制许可为先决条件,即在强制许可仍不足以防止专利权的滥用时,才可取消专利但多数发展中国家不以强制许可为取消专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