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要是加上配偶的名字,通常就被看作是给配偶一方的赠与。
咱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得依法登记了才生效;要是没登记,那就不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在房子上加了名之后,这房子的产权在登记这方面就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一方所有变成了双方共有。
所以,一般来讲,婚后加名的房子就应该被当作婚后的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到每一个情况,还得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的情形来判断。
要是在加名的过程当中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说这房子依然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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