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
这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的。
不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也是一年,同样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可不受本条第一款所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然而,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
要是超过了仲裁时效期间才去申请仲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是不会受理的,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
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把握好申请仲裁的时间,可别因为超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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