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若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被法院裁定再审,受理该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处理。
(二)并入再审程序后,若再审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三人可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该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允许上诉。
(三)若再审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需追加第三人为当事人。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第三人不得再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程序。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通常不能再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但存在特殊情况。
若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原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被法院裁定再审,受理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
再审按第一审程序审理时,第三人可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允许上诉;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时,法院可调解,调解不成则撤销原裁判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需追加该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第三人不得再就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结论:进行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原则上不能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但存在特殊情形需并入再审程序处理。
法律解析: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原则上不得再针对原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再审。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需特殊处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原生效裁判裁定再审的,受理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具体处理方式分两种:一是再审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第三人可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所作判决或裁定可依法上诉;二是再审按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撤销原裁判并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需追加该第三人。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或裁定已生效,第三人不能再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如果遇到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原则上不能同时适用,但存在例外情形需合并处理,且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生效后不得再对原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1.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若法院对原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裁定再审,受理该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以确保程序处理的一致性和当事人权利的完整保护。
2.并入再审程序时,若再审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三人可作为当事人直接参与诉讼,由此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允许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保障其程序救济权利。
3.若再审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法院可优先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需撤销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并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且重审过程中必须追加该第三人参与诉讼。
4.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或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第三人不得再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避免程序重复和司法资源浪费。
法律分析:
(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原则上不得再针对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
(2)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若法院对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当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处理。
(3)若再审程序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三人可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该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允许上诉。
(4)若再审程序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法院可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且重审时需追加该第三人为当事人。
(5)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第三人不得再针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提醒:第三人需关注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的衔接,遇原文书被裁定再审时及时向法院提出并入请求;撤销之诉判决生效后,不可再就原文书申请再审,避免程序错误。
专业解答在执行程序中,第三人撤销诉讼的操作流程通常涉及对执行异议的审查。若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并具有独立请求权,法院需依法审慎评估相关情况。法院将核实执行异议的真实性,并根据法律规定,判断第三人是否具备撤销诉讼的资格。若符合条件,法院将依法作出合理裁决,以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关系是两种案件之外的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主要的方式,案件执行之后,如果案件之外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再审还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方式维权。
专业解答第三人民法院撤销异议之诉和再审的关联包括提出了撤销之诉剋执行异议,但是不能申请再审,如果先提出了执行异议,只能申请再审,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判决未执行,只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专业解答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之后又撤诉的,仍然可以再次起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原告撤诉或者法院直接按照撤诉处理的,即便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但是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有非常严格的适用条件。
专业解答当事人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关系为二者同时存在时第三人撤销之诉会被并入再审程序,当然这是一般情形,若是法院发现原审案件的当事人之间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权益,此时会先中止再审诉讼、先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
律师解析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通常我们可以理解为前者更多地以新发现或新掌握到的事实为基础提出诉讼主张,而后者则主要针对已经由审判机关认定并发布生效裁决所涉及的案件事实出现错误时,对原判进行全面且深入的重新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这两种特殊诉讼程序均有所明确规定,即在审理当事人提出再审请求的法律关系时,若原先是依照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定,应按照同样的程序另行组建合议庭加以处理; 然而若原判系由第二审程序或是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审做出,那么就应该依照该程序和要求再次组成合议庭来完成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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