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是指负有履行义务的主体明明具备履行能力,却通过故意隐瞒、拖延等方式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其认定标准会根据具体场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债务纠纷场景中,若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自身有稳定收入来源却持续拒不偿还欠款,即可被认定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在维权时,需重点收集能够证明债务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的相关证据,例如债务人的资产证明文件、日常收入流水记录等材料。
2.劳动纠纷场景中,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仍未支付工资,并且以各种不合理借口拖延支付,甚至直接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属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明等材料,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
3.合同履行场景中,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合理抗辩事由的前提下,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义务,经过对方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的,也构成恶意拖欠。受损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