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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强奸罪的追诉标准

我国的强奸罪的追诉标准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2-24 18:15:11 已帮助18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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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强奸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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