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自诉专题 >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自诉案件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自诉案件

那些不属于本院管辖自诉案件,主要是因为案件的性质、情节,还有地域等这些方面的因素,就使得这个案件得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去审理。

比如说,要是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或者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不在本院的辖区范围之内,那肯定就不属于本院管辖。

再比如,像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像涉外刑事案件之类的,它们可能有专门的管辖规定,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那也不属于本院管辖。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就得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还有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个案件,这样就能保证司法程序既公正又高效。

我,不太清楚你说的具体案件情况到底是怎样的,要是你有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再去咨询咨询。

最新修订:2024-11-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