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故意”包含“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明知”有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认定“应当知道”可参考交易时间地点、价格、物品特征、行为方式、行为人能力机会及过往处罚情况等因素。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需有“故意”,而“故意”中“明知”涵盖了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认定“应当知道”综合多方面因素。交易时间地点异常,像深夜或隐蔽场所交易,往往存在问题;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能暗示物品来源不合法;物品有明显赃物特征且无合法证明,也表明其可能是犯罪所得;行为方式反常,逃避检查、转移物品等,反映出行为人可能知晓物品的非法性质;行为人长期从事相关行业,就应具备更高辨别能力,若参与相关交易,更易认定其“应当知道”;行为人曾因类似行为受过处罚还再次实施,也能作为认定故意的考量。若遇到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