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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

隐名股东,是为了躲避法律规定或是有其他缘由,借助他人的名义来设立公司或是进行出资,然而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方面,却将其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与之相对的显名股东,是被登记在工商登记资料上的股东。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着独特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是通过代持股协议等方式来约定的。

隐名股东虽然实实在在地出了资,但在对外层面上并不具备股东的身份;而显名股东虽然被登记为股东,可实际上可能只是个名义上的。

在公司内部,若隐名股东想要变为显名股东,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等。

在对外的关系中,显名股东需要对外承担股东的责任,不过要是他承担了责任之后,是可以依据与隐名股东所签订的协议,向隐名股东进行追偿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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