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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辩护词
滥伐林木罪的辩护词
无罪辩护的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实践中律师在看完案件卷宗后(被告人无权看),会劝说被告人做有罪辩护。
2024-03-01 08: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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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辩护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法滥伐林木罪既遂刑事责任具体如何追究
1、犯罪分子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既遂的,刑事责任的追究具体规定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关于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三)主体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男朋友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三年八个月,这对社会危害不大,不知道可以减刑多少
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三年八个月,最多可以减刑20个月左右。减刑最多可以减刑期的一半。 《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认定量刑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相关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本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6号)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馄、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朋友前段时间到山上去砍树,结果被告滥伐树木,要受处罚,请问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滥伐林木罪 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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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21 22:48:37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我就是想知道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钱威律师
2024-06-21 21:05: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大型诈骗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者要到场吗?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2: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开除啦,怎么处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46:21
属于对家属的情况告知。是正常的程序,注意防骗即可
问题:外地派出所通知,亲自拿家属逮捕通知书过来给我签字,这是什么意思?
杜强吉律师
2024-06-19 09:09:4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洗钱30万获利1万2千元,会不会判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20:41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网络开设赌场罪,获利分红11万,建议量刑5年重吗?
张少锋律师
2024-06-18 08:30:57
您好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较轻的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1:41:4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信用卡逾期被银行以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8:36:54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信用卡六万逾期一年多银行以诈骗案递交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18:28
未遂,现在被立案了吗?
问题:强奸中止会不会判刑?
杜强吉律师
2024-06-19 09:09:43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洗钱30万获利1万2千元,会不会判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46:21
属于对家属的情况告知。是正常的程序,注意防骗即可
问题:外地派出所通知,亲自拿家属逮捕通知书过来给我签字,这是什么意思?
吕美亮律师
2024-06-19 10:20:41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网络开设赌场罪,获利分红11万,建议量刑5年重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18:28
未遂,现在被立案了吗?
问题:强奸中止会不会判刑?
张少锋律师
2024-06-18 08:30:57
您好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
问题: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情节较轻的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4-06-17 08:36:54
你好可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
问题:信用卡六万逾期一年多银行以诈骗案递交了?
钱威律师
2024-06-17 01:41:41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信用卡逾期被银行以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6-21 22:48:37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我就是想知道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钱威律师
2024-06-21 21:05: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大型诈骗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者要到场吗?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2: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开除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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