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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与自首的区别

您好,关于“工伤鉴定赔偿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那个工伤鉴定两次赔偿怎么计算的回答如下

对于职工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的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天津、江苏等地均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多次受伤赔偿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天津市《关于职工多次发生工伤享受待遇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可分别享受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最高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且只能享受一次。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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