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公司内部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又怠于行使诉权去维护公司利益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能够以自身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这其实是股东代表诉讼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一种延伸表现。
就像行政机关对公司进行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而公司却消极对待,此时若股东满足诸如持股比例、持续时间等相关要求(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就有可能发起行政诉讼。
通过这样的方式,股东一方面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也间接保护了自身作为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在受到行政机关不当行为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