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若继续存续下去,股东的利益将会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便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其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具体涵盖了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情形。
在提起这类诉讼时,股东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公司符合上述解散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像公司陷入僵局的程度等。
同时,法院也非常注重调解,会尽力通过其他途径来化解股东之间的矛盾。
只有在确实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时,法院才会作出判决解散公司的决定。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