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按揭购买房屋时,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若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便可自行商议房屋的归属。
像约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那此方就得继续偿还剩余的按揭贷款,同时还要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解决,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购房的资金来源以及双方对房屋所作的贡献等。
倘若婚后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之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就由双方先协议处理。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也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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