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诉前财产保全准予撤回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准予撤回申请

若想让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得以撤回,通常得满足特定条件。

其一,申请人拥有自主撤回申请的权利,不过这必须是出自其真实的意愿,同时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

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撤回申请。

当法院收到撤回申请后,会展开审查工作。

倘若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状况,一般会准许撤回。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旦撤回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之前为了实施保全而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就会被解除。

并且,倘若之后再次申请相同的保全措施,法院会重新对案件情况进行审查,有可能会考量之前撤回申请的相关情况等因素,以此来决定是否再次批准保全。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