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
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
如果无效的话,最低要30%比例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才有效。
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
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
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比例有限制,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其出席比例分别是经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席人数,但是在公司章程里,公司可以自己规定出席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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