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方申请破产,债权人能否拿到款项需结合多种因素确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进行清算。
(2)管理人会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与评估,明确资产和负债状况。
(3)若债务人资产大于负债,将按法定清偿顺序分配财产。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受偿,之后普通债权才能参与剩余财产分配,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清偿。
(4)若债务人资产小于负债,普通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甚至只能获得极少比例清偿,或完全无法得到清偿。
提醒:
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明确债权性质及金额;同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了解自身债权在清偿顺序中的位置,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合法权益。
(一)对方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在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提交债权凭证、强制执行相关材料等,确保债权被纳入破产清算的清偿范围。
(二)债权人能否拿到钱取决于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及债权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权。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及补偿金,社保费用和税款会优先受偿,普通债权需等前序债权清偿完毕后,才能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强制执行期间对方申请破产,法院会指定专人接管其财产并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工作。
若对方资产足以覆盖全部债务,将按法定顺序分配财产,职工工资及社保等优先支付后,普通债权人才可参与剩余财产分配,可能拿到部分或全部欠款。
若对方资产不足以抵债,普通债权可能仅获少量清偿甚至无法拿到钱,最终能否拿到钱需结合实际资产负债情况及清偿顺序确定。
结论:强制执行中对方申请破产,能否拿到钱需结合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及法定清偿顺序确定,债权人不一定能获得全额或部分清偿。
法律解析:
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方申请破产的,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并开展清算工作。首先管理人会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与评估。之后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债务人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将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分配财产,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债权优先受偿,普通债权需在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参与剩余财产分配,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清偿;二是债务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普通债权可能无法全额受偿,甚至只能获得极少比例清偿或完全无法受偿。因此,债权人能否拿到钱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若你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债权在清偿顺序中的位置及受偿可能性,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方申请破产,债权人能否拿到钱并没有绝对结论,最终取决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债权的清偿顺位以及破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情况。
1.破产程序启动后,原强制执行程序会中止,法院会指定专门的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与评估,这是后续清偿工作的基础。
2.若债务人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财产将按法定顺序分配。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债权会优先受偿,普通债权需在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此时债权人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清偿。
3.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负债,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会大幅降低,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清偿。
4.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完整的债权证明材料,确保债权被正确认定。同时要持续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以便在符合条件时参与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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