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需即刻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倘若公安机关觉得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就能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此规定深刻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重要原则,能有效避免无意义的羁押,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侦查机关继续开展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
一般来说,不批捕当天通常是必须释放的,但由于特殊情况,也会出现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比如,案件可能存在一些复杂因素,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此时变更强制措施就既能保障人权,又能满足侦查工作的需要。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