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司法程序里,一旦开庭时间确定下来,通常都得按计划来开展。
要是毫无正当缘由就更改开庭时间,那可就违背了司法程序的规定啦。
从法院角度看,要是没正当理由就改开庭时间,当事人有权利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上级法院很可能会对这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进行监督并纠正。
要是当事人一方没正当理由却要求更改开庭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准许的。
倘若法院因为错误准许而让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了损失,比如误工费、律师费无端增加等合理损失,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要求有过错的那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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