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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欠债可以各自负责吗

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际,双方皆需承担偿还之责,并非各自负责。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达成夫妻共同生活之需而背负的债务,像夫妻一同生活、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等皆涵盖其中。

然而,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譬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去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所得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就由欠债的那一方负责偿还。

到了离婚之时,关于债务的分担能够经由协商来确定,不过这种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

倘若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来判别债务的性质,接着确定究竟由谁来承担还款的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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