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财产侵权专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4-03-04 11:53:08 已帮助264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盗窃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8〕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1、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3、抢夺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4、聚众哄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7、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8、抢劫罪,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

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三、本《通知》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四、本《通知》实施前,本市作出的有关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不再适用。

本《通知》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出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