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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拘役单位以旷工为由

当职工被拘役时,单位若仅以旷工为由进行处理,其实存在一定的问题。

拘役乃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类。

劳动关系的层面来讲,那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然而这与单纯以旷工为由来处理有着本质的区别。

倘若单位要以旷工为由进行处理,那就必须审查自身的规章制度,看是否明确将被拘役的情形界定为旷工情形。

倘若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这种以旷工为由的处理就缺乏相应的依据。

并且,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其中就包括通知工会等环节。

要是职工觉得单位的处理方式不妥当,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要求单位改正错误的处理行为,或者让单位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给予的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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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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