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离婚协议内抚养费过高,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又无欺诈、胁迫等情况,一般协议有效,但支付方经济状况变化,履行高额抚养费致生活严重困难时,可向法院请求调整。
(二)向法院请求调整时,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变化及生活严重困难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三)法院判定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若抚养费过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法院可能适当降低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