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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自书遗嘱的效力确定

自书遗嘱的效力确定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其一,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

其二,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同时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倘若存在两份自书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倘若后一份遗嘱满足上述有效的要件,那么后一份遗嘱中与前一份遗嘱不一样的内容就会替代前一份遗嘱的相关内容。

要是后一份遗嘱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况,比如遗嘱人是在受到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或者是存在伪造、篡改的部分,那么这些部分就无效,在此情况下,前一份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的相关内容依然是有效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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