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倘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要是并未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在离婚之时便能请求返还彩礼。
这里的“确未共同生活”,具体是指双方没有诸如相互扶持、一同居住等那种具有实质性的共同生活经历;“生活困难”则是指凭借个人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然而,倘若不存在这些情形,仅仅是结婚不到一年,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
但需要明确的是,具体到每个案件,还得结合实际状况以及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来进行全面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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