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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标准

另外,由于上述司法解释是针对如何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释的,而《决定》中第十一条只规定“数额较大”的情况,并无规定“数额巨大”的问题,因此上述司法解释也只对“数额较大”的情况进行解释,并无解释“数额巨大”的情况。

虽然新《刑法》颁布后有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但司法解释至今并未对此做出补充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即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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