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环境侵权诉讼要满足多方面条件,包括主体、被告、诉求及管辖等要求,且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具体条件如下:
-原告主体需适格,应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涵盖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主体,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要有明确被告,即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民事主体。
-需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证明被告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原告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同时提供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关联性的初步证据。
-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环境侵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于环境侵权诉讼的建议:
-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应仔细审查自身是否符合主体资格,收集被告实施污染破坏行为、自身损害以及两者关联性的证据。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被告若想免责,需积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