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解除后,未支付剩余货款的处理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非违约方有权让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剩余货款,非违约方可酌情扣除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再决定是否返还剩余部分。
若无约定,需恢复原状,已交付货物的,接收方或许要返还货物,未付款方可能无需再付剩余货款,已付款方则可能需返还。
并且,还得考量货物在此期间的损耗、增值等情况,合理分担责任,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恰当保障,避免因合同解除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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