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限定,因施工单位原由招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在合法时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返修包括返工和修理。所谓返工是工程质量不符合限定的质量准则,而又不能修理的情况下再次进行施工;修理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准则,而又有可能修复的情况下,对工程进行修补使其达到质量准则的要求。不论是施工经过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还是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都要负责返修。对于非施工单位导致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决裂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修,但是导致的损失及返修花费由职责方承受。
2018-11-11 06:32: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