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商定劳动者辞工后不应予到相同行业中工作的条款可否有效。2,劳动者的选择权怎样受保护。5、可否任何行业都可要求员工订立该协议,有无限定。

四川 - 阿坝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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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阿坝

能够而且竞业限制协议不是所有劳动者都签订,只是单位一部分人签订,通常是高管和专业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的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限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时限,不得超出二年。

2018-10-02 14:1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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