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监视寓居期间未经执行机关的准许会见他人情节严重的能够予以逮捕。根据《》第条,被监视寓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限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准许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寓居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准许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虚构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资料、身份资料、行驶资料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寓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限定,情节严重的,能够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捕。
2018-06-14 09:47: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