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旧村改造经过中的法律依据都有什么?对于住宅宅基地的认定有何限定?村里加盖公章的房屋面积证明有不能律效力?若遇到停水停电及应享受的村名待遇差别对待时应怎样维权?

广西 - 桂林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清远答疑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到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训练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置的权利以及法律限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018-02-20 17:04:5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