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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四川 - 广元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后,如果被拆迁人取得公租房完全产权的,是可以获得足额的拆迁补偿款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取得了公租房的全部产权的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足额拆迁补偿款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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