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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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构成敲诈勒索吗

河北 - 邯郸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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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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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你所谓”恶意讨薪“该如何理解是对方的讨薪方式不当么如果已经偿还了农民工应得的薪金,农民工仍然以各种理由索要薪金以外的钱财,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警方会依法处理。如果农民工仅仅是讨要其应得的薪金,那么这是其合理合法的权利!老板应当依约支付给农民工应得的薪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农民工在得到应得薪金后还要求老板支付别的费用,那么涉嫌敲诈勒索否则就是农民工在进行正常的讨薪活动履行其合法的讨薪权利!反而如果老板符合以上司法解释中的任何一款可能面临”恶意欠薪“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05-17 10:0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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