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追讨拖欠工资的同时是不是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要怎么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呢?我在一家工厂连续工作了三年了。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我离职后如何维护我的利益?进厂时没有留证据,该如何举证?

山西 - 长治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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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山西 - 长治

如果用人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仅可以追讨拖欠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1-04-09 15:0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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