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的法律概念有没有的呢?自己的同学在一家单位上班的,因为他本人请假比较长,公司同意去留下他的职位,不去发放工资,可以的嘛?

四川 - 遂宁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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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法务团

地区:四川 - 遂宁

劳动法中是没有停薪留职概念。只有在工伤期间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职工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合同中,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2021-04-08 17:3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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