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怎么去解除合同的呢?自己在公司是人事经理的,一个同事三个月都没有度过试用期的,我们怎么去调整岗位的呢?

安徽 - 宣城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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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法务

地区:安徽 - 宣城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1-04-07 16:0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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