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城里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着社会保险,昨天上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暂时找不到人,造成姐姐受伤住院治疗所需费用,向用人单位认定工伤后该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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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2021-03-30 20:3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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